6招打造酷炫好品牌
為何「麥加可樂」敢單挑已成為美國圖騰的「可口可樂」?
在品牌已成為消費者個人認同投射的時代,
掌握以下六大趨勢,將對企業品牌策略有關鍵性的影響……。
天下雜誌310 2004/11/1
譯/黃亦筠
對「品牌界」而言,今年真是充滿騷動的一年。新品牌如iPod博得滿堂彩,老品牌如瑪莎.史都華搖搖欲墜;然而,經典品牌福特野馬跑車仍顯得精力充沛。知名節目製作人馬克博奈特和房地產大亨川普,兩大個人品牌結盟,締造全美最熱門的電視節目。
近年,品牌發展史中最別具意義的一頁,要算是反猶太狂熱份子、法國企業家馬路提推出的麥加可樂(Mecaa-Cola)。紅底白色文字的罐子,擺明了就是要單挑第一品牌「可口可樂」,甚至還加上了充滿挑釁的標語,「別再傻喝,要就喝出你的堅持」,直接了當對可口可樂這個美國圖騰說不。
麥加可樂的標語在品牌戰中可說相當刺耳,也歸結出數個眾家關切的重要議題:像是全球vs.地方的品牌訊息及主導權的辯論、品牌創造社會文化價值的力量、要求品牌必須真實的壓力,以及品牌的利害關係人,並不只有顧客而已。
靠著網路和消費者間的口耳相傳,品牌影響力快速蔓延,卻也衍生許多品牌經理始料未及的問題與機會。在今日,打造品牌策略,比任何時候都更具挑戰性。
究竟有哪些重要趨勢,將在未來一年影響品牌發展?
1.品牌必須真實
早在安隆案(Enron)及世界通訊(WorldCom)醜聞爆發前,消費者已開始檢視品牌背後的真相是什麼。耐吉是否剝削血汗工廠的勞工?麥當勞的產品是否含脂量過高?事實上,透過網路,消費者幾乎可以毫無困難地獲得任何公司的資訊。品牌顧問公司Studioriley的萊里認為,企業必須認真面對愈來愈透明可見的價值鏈。他舉了一個例子,耐吉在洛杉磯焦點團體中的青少年,可以在成堆鞋子裡挑出喬丹鞋,並毫無困難的認出這雙鞋是由越南廠製造。「品牌是一種清楚傳達公司核心價值的方式,」他說,「必須把代表企業的價值反映到全世界。」
企業必須設法證明,他們存在的核心價值,不只是為了追求更好、更快、更新、更多而已。凡是能夠證明「為善常富」(doing good by doing well)的公司,例如班與傑瑞冰淇淋或Aveda,品牌形象就會提高。但重點是,企業的做法,必須讓消費者感受到真誠,而不是一齣當媒體鏡頭一關就散場的公關劇碼。
2.用經驗呈現品牌
十年前,我們很難想像不透過廣告可以打造品牌。Krispy Kreme 、Google、和亞馬遜網路書店的成功卻挑戰了這樣的觀念。這一些強勢品牌,都沒有在熱門影集中出現。
奧美紐約品牌整合執行創意總監柯林斯認為,品牌正從行銷型導向轉向經驗型導向,「行銷人員必須把焦點放在如何讓品牌與生活產生關聯,」柯林斯說。不論是西南航空空服員的平民式幽默,還是維多利亞的祕密內衣店散發出的貴婦閨房貴氣,或是數位錄影機(Tivo)遙控器充滿禪意的簡約設計。經驗傳達了品牌的本質,而經驗的創造,往往來自於設計。
設計傳達出的訊息,必須非常獨特,才能在不同的媒介散發光與熱,不論是在雜誌、T恤、咖啡杯、滑板場、地鐵或是放大在時代廣場十層樓高的布告欄上。
3.品牌必須烙印大腦
神經科學已經證實,產生喜歡可口可樂勝於百事可樂這樣的感覺,都是在腦中形成。貝勒醫學院神經醫學家蒙泰吉,在去年的實驗中招募一群自願者,重新創造百事可樂挑戰可口可樂的過程,以觀察他們腦部活動的變化。實驗結果令人震驚,在矇眼味覺測試時,受試者腦部呈現明顯喜愛百事可樂的反應,但當受試者被告知測試物是百事可樂時,腦中的答案卻頓時變成可口可樂。「這證明可口可樂的品牌形象已根植在那群受試者的認知控制系統中,進而可以指揮著他們的行為,」蒙泰吉說。簡言之,可口可樂的品牌力量,大過了客觀的喜好認知。
亞特蘭大顧問諮詢公司BrightHouse師法蒙泰吉,專門協助客戶利用神經科學,作為商業決定的策略諮商,例如找出何種品牌利益可能引起消費者的購買慾等。BrightHouse的服務對象包括Home Depot、Pepperidge Farm和Kmart等客戶。
4.娛樂與品牌界線模糊化
愈來愈多美國人不看電視聯播網的節目,特別是十八到三十四歲這個廣告上的重點人口群,行銷廠商必須尋找更有創意的方法,來與他們連結,例如實境電視節目(Reality TV),便是熱門的品牌塑造法「廣告化娛樂」(Advertainment)的一種。
美國運通的行銷長海恩斯便是這波風潮的先行者,不斷嘗試各種新方法包括:聘請傑瑞桑菲爾(Jerry Seinfeld)與動畫超人和美國運通卡合演網路劇(Webisodes),幫攝影家萊布薇玆(Annie Leibowitz)開藝術展,為瑞雪兒可洛(Sheryl Crow)舉辦音樂會,還有為了替美國運通藍卡造勢,大手筆包下洛杉磯的藍調之屋(House of Blues)改裝成名副其實的「藍之屋」(House of Blue)。
此外,美國運通更在去年贊助NBC著名實境電視節目「餐廳」(The Restaurant)。一九九四年,美國運通光電視媒體就花了八○%的行銷預算;然而,到了二○○三年卻急降到三五%。海恩斯解釋,這是因為大量電視觀眾轉向DVD、網路、有線電視、電玩遊戲等影音媒體,以及數位錄影機這類可跳掉廣告的科技出現。「我們需要知道觀眾到底在哪裡,然後加入他們認為有價值的東西。」
5.品牌帶動組織架構更新
今天的品牌,運作在一個全球化的市場環境,接觸到各式各樣的群體其中有許多人,包括環保團體、監管機構、工會組織、行動異議份子到媒體在內,可能根本不會買你的產品。「他們比過去更具攻擊性,而且科技讓這些人能更迅速地交換資訊、互通有無,」勞瑞說。雖然這些團體之間看似沒什麼共同點,但他們已有能力立即聚焦並串聯,很快便能找到共同的目標。
問題是,公司本身應變及處理這些團體引發議題的部門,四散在內部不同的組織或部門裡,如果沒有整合,當問題發生時便會置公司於險境。他建議,公司先決定出品牌最重要的功能,再推舉出由哪個部門出面對品牌的信譽負責:像在石油、天然氣產業,通常由政府事務部門負責;消費產品業,則可能是行銷部門。企業必須把跟自己有關的各個群體,像社會網路那樣勾勒出來,找出那些群體間可能存有的共同利益,再對他們進行品牌溝通。
6.創造社會及文化價值
在二○○○年時,《No Logo》一書的作者、反全球化運動人士娜歐蜜.克萊恩曾預測,消費者將會奮起對抗那些入侵家園、學校和公共場域的大品牌公司。然而,自一九九九年在西雅圖WTO大會以來,反品牌運動日漸式微,人們對於品牌的喜愛日益提高。英國上奇廣告執行羅伯斯最近推出一個「Lovemarks.com」的網站,讓民眾上網自由書寫對最愛品牌的感想。目前至少有一千八百人次上站發表,網友們鍾愛的品牌琳琅滿目,從OshKosh童裝到蔡司鏡頭都有。
這反映出對消費者而言,品牌早已超脫對產品的認同,變成了個人認同的投射,這樣的發展,可能會打破過去品牌只屬於公司財產的觀念。「許多公司還是認為品牌是一種需要有效控管的智慧財產,而非用來共享和重組的文化資產,」紐約趨勢分析公司Z+Partners的羅里(Andrew Zolli)指出。但品牌漸漸成為為支持者表達文化及政治立場的途徑,例如在巴基斯坦首都,不喝麥加可樂而喝可口可樂,就是一種意識型態的表現;同理,消費者選擇到全食市場(Whole Food)消費來而不去喜互惠超市(Safeway)(編註:Whole Food以出售自然及有機食品著名)、開豐田的混合動力環保車而不開福特汽車,或者買蘋果電腦而不買PC,都是一種宣示。
聰明的公司會向他們的消費者伸出觸角,鼓勵他們參與品牌活動,有時甚至會適度放鬆對品牌的控管。舉例來說,當盧卡斯影業(Lucasfilm)發現影迷們開始製作自己的星際大戰影片時,並沒有採取法律行動,反而在官方網站上放上更多聲光及數位素材方便影迷下載。「人們會開始做和品牌有關聯的事,就是因為有個人認同,這時品牌經理對這種行為要能夠容許,」羅里說。